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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晨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萍乡开发区消防大队对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东区的 江西省晨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值班室使用聚氨脂泡沫彩钢板搭建。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五条的规定,为督促江西省晨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现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单位基本情况 江西省晨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东区,是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晨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聚氨脂泡沫彩钢板搭建的值班室8平方米,主要是生产沥青混凝土。 二、消防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二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江西省晨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时查封并罚款壹仟元整的处罚。 萍乡市科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萍乡开发区消防大队对位于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业园东区的萍乡市科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五条的规定,为督促萍乡市科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现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单位基本情况 萍乡市科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业园东区,是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市科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焊材辅料。 二、消防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决定给予萍乡市科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电气线路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来源:萍乡经开发区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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