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人民政府 关于萍乡市安源老正街(一期)旧城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为加快老城区棚户区综合改造步伐,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按照安源区城市总体规划,决定对安源老正街进行改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安源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1日作出了《关于萍乡市安源老正街(一期)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安征决字〔2019〕3号),决定对萍乡市安源老正街(一期)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决定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完善城市功能,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 二、征收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萍乡市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等。 三、征收范围 项目范围东至锦绣路,南至军议路,北至安源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西至原安源电厂办公楼用地范围内房屋及地面附着物(具体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四、征收部门 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房屋征收决定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源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