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湖公交站增加苏家屋变电站 D2-07-01-1地块[控规] 公示说明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我局来函,申请将苏家屋变电站和公交充电首末站统一放在D2-07-01-1地块内,用地规模由30亩调整为37亩,并将用地性质由公共交通站场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站场用地(约30亩)和供电用地(约7亩)。该地块位于新城区中环北路与玉湖路交叉口,根据《萍乡市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根据《安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地块为建设用地,符合土规要求。我局按照规划调整程序和要求,组织对地块控规调整进行了规划论证,经萍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专业委员会审查通过,拟对该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为: D2-07-01-1地块用地面积为20065.0㎡,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不小于15%,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47%;配建机动车位200个(公交车停车泊位按2.5个当量小汽车停车泊位计算),非机动车位150个。D2-07-01-2地块用地面积为5472.4㎡,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2%,建筑限高20米;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5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33%;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相关供电设施规范要求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111室)或市规划信息中心(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8日—2019年8月18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 6230003 6661892 633280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ghj.pingxiang.gov.cn 附图: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