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湖新城二期[总平面] 公示说明 泉湖新城位于320国道以南,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现申请办理项目二期总平面方案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项目总平面进行现场批前公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东分局(湘东区滨河北路)或市规划信息中心(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方案详细指标: 拟建项目二期用地面积为22004.5㎡,地块总建筑面积为80617.07㎡,计容建筑面积为62747.08㎡,不计容建筑面积17869.99㎡,对应容积率2.85;配建商业建筑面积2458.47㎡,占总计容建筑面积3.91%;建筑占地面积5497.64㎡,对应建筑密度24.5%;绿地面积7732.4㎡,对应绿地率35.14%;地块内拟建最高建筑层数为28层;地块内配建机动车位542个,非机动车位368个;方案配建物业管理用房162.8㎡。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2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3441210 633280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ghj.pingxiang.gov.cn/ 总平面布置如图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