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苑安置小区[总平面] 公示说明 荷花苑安置小区位于G320以北,现申请完善规划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项目总平面及有关情况进行现场批前公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分局(开发区武功山大道168号2楼用途管制股)或市规划信息中心(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武功山中大道以北,朝阳中路以西,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2%,限高80米,绿地率35%。根据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报告,项目一、二期共计23栋住宅楼,1栋物业用房,1个门卫室,共计建筑面积103595.25㎡,其中计容面积102181.14㎡。 二、存在问题 1.该项目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已建成项目一、二期,总计建筑面积103595.25㎡。 2.1#、2#、5#楼占压控规建筑退让线,最大处占压6.6米。 3.部分建筑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详见附表)。 4.项目6#、7a#、7#、14#、15#、17#、20#、23#楼均不满足日照要求。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6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677539 6782129 666189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ghj.pingxia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