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经开区鹅湖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萍乡市经开区鹅湖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建设项目已由萍开发改字[2019]7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泥塘社区,工程投资约1250万元,改造内容包括透水混凝土路面面积约12000平方米;人行道透水铺装面积约2880平方米;清除现有混凝土路面面积约14717平方米,清除花池及老围墙约850立方米;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约3500米,渗排管约3350米;强、弱电管线铺设约6300米,绿化改造约6200平方米;景观照明配电箱1台;灯具50盏。 2、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施工部分: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3、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的标准及相关现行规范。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4、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10日历天。 (2)、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②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的委托人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给排水类或道路类工程师(含)以上资格; (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给排水类或道路类工程师(含)以上资格; (4)、拟派其它人员:施工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证书; 注:省外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报名时凭该省市取消文件可以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施工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设计负责人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和本工程本单位开标前近6个月(2019年4月-2019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及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4、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未满足视为资审不合格: (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2)、开标时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开标时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备案,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报告仅施工单位提供)。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问题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10月31日09时00分,地点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管理四局 电话:0799-6782058 监督机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 电话:0799-6761782 监管办: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管办 电话:0799-6761376 代理机构: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99-6768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