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湖新城一期[总平面] 公示说明 萍乡市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泉湖新城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湘东区320国道以南、姚泉路以西、泉湖路以东,现申请办理总平面方案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项目总平面图进行现场批前公示,并在萍乡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局湘东分局(滨江东路电厂桥头进来150米左右)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根据《中央下放煤矿湘东区湘东镇棚户区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可知,项目(1-4地块)规划指标如下:用地面积为15952.7㎡,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机动车位及非机动车位按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执行。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泉湖新城一期规划总平面图》,其用地面积为15952.72㎡,总建筑面积为49738.67㎡,计容建筑面积为38884.91㎡,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0853.76㎡,容积率2.395,建筑密度32.28%,绿地率30.09%,总户数244户;配建机动车位332个,非机动车位405个。 公示时间: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17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规划局 监督电话:3375533 6661892 市规划局网站:ghj.pingxiang.gov.cn 微信公众号:pxsghj 微博地址:http://weibo.com/pxsghj 总平面图布置如图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