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公示说明 《安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自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管理,注重节约集约用地,各项规划指标得到较好落实。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加快,特别是我区丹井大道(南互通连接线段)工程项目、S533流田至桐田段公路改建工程、萍乡中环东路(S533绕城)工程项目、萍乡市卫生职业学院公共卫生科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年产100万件圆柱头特高压绝缘子项目及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实施,这些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大部分不符合《安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急需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根据相关规划,我区编制了《安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在开展规划修改前我区编制了安源区“两规”融合评估报告,对现行《安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萍乡市城乡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2015-2030年)》实施成效做了一个评估,同时也评估了近期急需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安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则是在安源区“两规”融合评估报告的基础上,考虑安源区在规划剩余期内急需建设项目不能满足安源区未来经济发展要求而对原有规划做的一个空间布局的调整。 2、此次规划修改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主要指标不变,且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赣自然资发〔2019〕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对安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此次规划修改不涉及调整相关规划指标,对建设用地布局在各乡(镇)之间进行适当调整。此次规划修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4.9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11公顷(其中水田5.9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与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之间进行空间置换,安源区总的建设用地指标保持不变。此次修改,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在白源街道办事处、丹江街道办事处、城郊管委会、高坑镇、五陂镇等7个乡(镇)内进行空间布局调整,调出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将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及限制建设区,面积分别为5.45公顷和19.4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现了不增加,从而确保了新增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指标。 3、本次规划修改对安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构影响较小,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均保持不变,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布局,促进安源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本次规划修改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如对修改方案有意见请反馈至安源区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 联系电话:0799-6769039 安源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湘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公示说明 为适应国家、省级重大发展战略以及新型城镇化、新型产业化大背景下,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产业发展等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经济顺利发展,巩固规划的“龙头”地位,湘东区社会经济和城镇发展的布局方向发生重大变化,使得湘东区未来建设用地布局与现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将出现较大偏离。特别是我区S311麻山段公路改建工程、赣西港建设项目、麻山中学建设项目、东桥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陶瓷产业基地西区扩区工程建设项目、武警支队教导队迁建工程项目及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实施,这些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大部分不符合《湘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急需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调整。根据相关规划,我市已编制了《<湘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2006-2018年,《湘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实施情况总体正常,但部分规划指标出现了警情,规划布局也无法保障近期重点项目建设需求。为了保障湘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需要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适时修改。经评估,湘东区符合上级关于实施规划修改的条件。 2、本次湘东区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共计25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9个,民生工程类项目14个,产业发展类项目2个,项目总用地规模234.12公顷,需修改规划面积134.46公顷,涉及将现状耕地40.56公顷(其中水田21.64公顷)。 3、为确保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保证修改前后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不增加,本次规划修改相应调出新增建设用地134.46公顷,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调出地块中耕地40.56公顷(其中水田21.64公顷)、林地77.85公顷、其他农用地5.75公顷、其他土地10.30公顷。根据修改前的《湘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出地块皆位于允许建设区。 4、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湘东区农用地面积增加4.31公顷,其中耕地增加4.12公顷、林地减少2.98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3.17公顷;建设用地总量保持不变,其中城镇用地减少35.02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增加35.0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减少4.31公顷,其中水域减少1.07公顷,自然保留地减少3.24公顷。 5、本次“两规”修改和局部调整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对湘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构影响较小,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均保持不变,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布局,促进湘东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区范围内调整方案符合空间管制管控要求,未占用禁止建设区,未占用城市四线,不会对湘东区城市发展造成影响。 本次两规修改调整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1日,如对两规修改调整方案有意见请反馈至湘东区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思舜 联系电话:18979988581 湘东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