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天虹创业创新基地[总平面] 公示说明 萍乡市天虹创业创新基地项目建设项目位于萍安大道南侧, 现申请办理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项目规划意见进行现场批前公示,并在萍乡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安源规划分局(安源大厦14楼审核审批股)或市规划信息中心(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总平面调整内容: 为使项目定位更合理,建设单位就自营商业外立面和布局进行了调整,2019年1月,对项目总平面方案重新报建。 具体调整如下: 1、面积调整 (1) 此次调整后的总平面中,五、六、七期(不含七期北地块)建筑面积由533203.4㎡调整为538200.54㎡,增加4997.14㎡;计容建筑面积由417807.56㎡调整为422804.7㎡,增加4997.14㎡; (2)七期北地块建筑面积由8381.83㎡调整为3374.69㎡,减少4997.14㎡;计容建筑面积由5917.06㎡调整为919.92㎡,减少4997.14㎡; 综上所述,总平面方案调整前后五、六、七期地块内计容建筑 面积未发生变化。 2、绿地率调整 调整前项目2009-520/D-1-1、D-1-2地块内共需配建绿化面积23640.22㎡,调整后现重新计算项目2009-520/D-1-1、D-1-2地块内绿化面积,约23682.22㎡。 监制单位:萍乡市规划局 监督电话:7191965 6661892 市规划局网站:ghj.pingxiang.gov.cn 微信公众号:pxsghj 微博地址:http://weibo.com/pxsghj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