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F&K编制单元K-2-2-8地块(原K-3-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公示说明 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K-2-2-8地块(原K-3-1-1地块)位于319国道东侧,东壁村白源河以南,距319国道约500米。我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组织编制了该地块控规调整草案,调整后规划要求如下: K-2-2-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用地面积为47842.1平方米,建筑限高由50米调整为55米,其他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即: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配套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且不小于120平方米。社区用房、养老用房、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体育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配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纯住宅和纯商业项目按1.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商住混合项目按0.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且各地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K-2-2-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滨河西路399号111室)或市规划信息中心(安源区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19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 6230003 666189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ghj.pingxiang.gov.cn/附图:地块调整前、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