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萍建设字〔2019〕17号)的工作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月21日至29日在全市开展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一)各县区检查情况 安源区建筑工地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10个,检查塔吊操作司机6人,人货电梯操作司机4人,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5张,其中停工通知单1份。 开发区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23个建筑工地,发现隐患56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8份,其中停工通知单1份。 湘东区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两个建筑工地,发现隐患10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 芦溪县对全县18个在建工程进行了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计查出安全隐患问题31条,下发整改通知单9份。 上栗县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共计检查项目17项(次),发现隐患68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7份,其中停工整改单3份。 莲花县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共计检查项目8项(次),发现隐患44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8份。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共计检查项目5个,发现隐患24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5份。 (二)市局抽查情况 本次市住建局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13个,发现一般安全隐患59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2条;下发整改通知单10份,停工整改通知单3份,封停塔式起重机6台。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有: 1、五环星城8#楼项目:塔式起重机司机及司索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及时更换完成;部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缺失;现场钢筋加工棚安全防护不到位,楼层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楼层未配备灭火器;外脚手架连墙件未按照方案设置,未按三层一满铺设置架板;电梯井内未按照方案搭设脚手架,部分采光井未做安全防护;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工地到处泥泞。 2、御龙湾9#楼项目:8#、9#塔式起重机未按要求进行备案,9#塔式起重机司机的操作证无效;悬挑脚手架首层未满铺,钢丝绳端部预留长度不足;临边洞口防护不严密,外脚手架连墙件缺少;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 3、奥林匹克三期29#楼项目:地下室后浇带支撑架体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悬挑脚手架未按照施工方案搭设,部分工字钢缺少卡环、钢丝绳,电梯井内未搭设脚手架;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部分安全门未及时安装,楼层内未设置灭火器。 4、绿地铂瑞公馆23#楼:悬挑脚手架未设置保护钢丝绳,架体水平防护不到位,卸料平台钢梁未设置锚固卡环,卸料通道设置不规范,无限载牌;电梯井、采光井架体未设置拉结点,采光井架体搭设立杆间距过大,水平防护不到位,楼层“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现场采用钢管搭设转运平台无专项施工方案,拉结点设置在外脚手架上;施工用电配电箱安装不规范,电缆架设凌乱,消防设施设置不齐全、不规范;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无效;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 5、香山美墅3#楼项目:地下室顶板后浇带未按要求进行回顶支模;搅拌机未按要求设置三级配电箱;“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电梯井口、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或未设置;外脚手架立杆间距搭设随意,部分横杆未与立杆相连;悬挑脚手架钢丝绳自有端长度不符合要求,绳卡环间距不符合方案要求,部分钢丝绳末端散丝;卸料平台钢丝绳卡环数量不足;塔吊基础严重积水;楼层间未放置消防设施。 二、处理意见 (一)对此次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的项目,由工程所在地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督挂牌督办,详见附件1。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6个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级责任、三色预警、三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建设字〔2017〕120号)文件精神,处理意见如下: 1、五环星城8#楼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萍乡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欧阳建兴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萍乡市宏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芦溪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施工。 2、御龙湾9#楼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文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萍乡市宏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安源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3、奥林匹克三期29#楼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江西雄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