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调整位于萍水南路东侧、长潭路西侧的安源组团I、J、H编制单元C地块控规。我局按照控规调整程序和要求,经2020年第七次规划编制项目业务审查会审查通过,拟对该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为: C地块建筑限高由小于50米调整为小于100米,规划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R21/B11)保持不变,容积率不大于3.2保持不变,建筑密度不大于35%保持不变,绿地率不小于30%保持不变。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340个、垃圾收集点1个、物业用房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保持不变。地块海绵城市建设与建筑设计,以及农贸市场、公厕、社区用房、养老用房、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体育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配置。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9%,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4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111室)或市规划信息中心(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 附图:区位图、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7日—2021年1月17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661892 623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