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编制麻山镇桃源村田园综合体地块控规。我局按照控规调整程序和要求,经规划编制项目业务审查会审查通过,现予公示。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为: MS-TY-01-01地块用地面积1310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V31),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小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20%。 MS-TY-01-02地块用地面积456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V31),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小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20%。 MS-TY-01-03地块用地面积952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V31),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小于12米,绿地率不小于20%。 MS-TY-01-04地块用地面积2082.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V31),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小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20%。 MS-TY-01-05地块用地面积3017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V31),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小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20%。地块配建公共厕所1处,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MS-TY-01-06地块用地面积24269.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村庄生产仓储用地(V31/V32),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限高小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20%。 MS-TY-01-07地块用地面积330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V31),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小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20%。 MS-TY-01-01/02/03/04/05/06/07地块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纯商业项目0.6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2.4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地块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东分局603室或市规划信息中心(安源区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 附图:区位图、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23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东分局 监督电话:3441200 6661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