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飞·锦绣嘉园小区二期[总平面]公示说明 萍乡市龙飞·锦绣嘉园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安源区韶山路北侧 ,项目性质为住宅用地(R21),现申请办理总平面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项目总平面变更公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安源区萍安北大道101号规划管理股210室)或市规划信息中心(安源区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变更内容:由2012年审批的总平面图中北侧沿路两栋18层住宅降低为两栋8层住宅,此区域的景观及停车位进行了优化。建筑占地面积为3625.92㎡,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5966.87㎡,小区(一二期合并计算)对应容积率为1.6,对应建筑密度为30.12%,对应绿地率为35%。建筑高度为25.5米。项目二期内商业建筑面积2771.28㎡,住宅建筑面积13162.3㎡(95户),增加配建机动车位154个,配建物业管理用房33.29㎡,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150㎡,均设置在26# 。 总平面布置如图所示。 公示时间: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20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769039 6661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