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盛豪庭小区四期[总平面变更]公示说明 萍乡市安源区景盛豪庭小区四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安源区遵义路98号,项目性质为住宅用地(R21),现申请办理总平面变更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项目总平面变更公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安源区萍安北大道101号规划管理股210室)或市规划信息中心(安源区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恒宇房地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了该项目总平面的变更设计方案。该项目分四期建设,一、二期已于2016年竣工验收,三期于2020年竣工验收。其中29号地块(四期)经济指标:用地面积70137㎡,总建筑面积333374.71㎡,计容建筑面积259857.7㎡,停车位2171个,建筑高度98.8米。 现建设单位申请四期总平面局部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建筑室外标高调整 (1) B1#、B2#室内外标高由116.1米调整为115.35米; (2) B3#室内外标高由116.9 米调整为116.85米: (3) B5#室内外标高由116.9米调整为117.15米: (4) B6#室内外标高由117.7米调整为117.65米; (5) B7#室内外标高由117.9米调整为117.85米; (6) B8#室内外标高由118.4米调整为118.35米; 2、建筑面积调整 A、北区建筑面积调整 (1)北区C8公变开关房设计优化增加5㎡; (2)北区高层住宅计容面积增加440.32 ㎡; (3)北区地下室设计优化后增加计容面积66.16 ㎡. 北区共增加计容建筑面积511.48 ㎡。 B、南区建筑面积调整 (1)南区B1# B8#增加住宅计容建筑面积887.36㎡; (2)地下室出地面计容面积增加110㎡; (3)增加物业管理用房363.10㎡。 (4)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用房204.8㎡。 (5)B10垃圾压缩站因优化设计增加26㎡。 (6)四期商业面积相应减少2102.74㎡,减少占地面积880.71㎡。 (7)地下室面积增加3449.22㎡。 结合南北区调整内容,即项目调整后,计容建筑面积未发生变化,总建筑面积增加3449.22㎡。 四期总平面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333374.71㎡,调整为336823.93 ㎡,增加3449.22㎡。不计容建筑面积由73517.01㎡调整为76966.23㎡,增加3449.22㎡。计容建筑面积不变。基底面积由13709. 16㎡,调整为12828.45㎡,减少880.71㎡。 机动车位调整 机动车位由2171个调整为2175个,增加了4个。 4、间距分析 地块内及其周边建筑基本情况见下表: 按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新城区要求计算。上表中,“+”表示满足《导则》间距要求,“-”表示不满足《导则》间距要求(详见间距分析图)。 5、其他各项规划指标未变。 变更总平面布置如图所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9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 监督电话:6769039 6661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