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阳女士反映,她在萍乡市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水墨华府购买了一间店铺,在签订认购书,又陆陆续续交完首付款准备签合同时,却被告知要更换一个店铺,否则就不会与她签订合同。这让阳女士很纳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阳女士: 3间的话,我们就是看中这一间,别的话我们就不会要,他们(水墨华府)都答应了我们的,很满意,他说随便你挑,只要你挑中你满意的就可以了。 在签订完水墨华府商品房认购书后,阳女士又陆陆续续交了25万元房款。按照双方约定日期,3月22日,阳女士将首付款的剩余17万元交清之后,准备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贷款手续,结果就在销售员准备打印合同时,水墨华府工作人员却突然要阳女士由102室更换到旁边的103室商铺,否则不能签订合同。 阳女士: 售楼部的那个经理就跟我们说,要跟我们对换一下,我们是102嘛,他就要我们对换到103,我们是不可以的,因为我是首先就看中这一间,怎么能逼着我换呢,钱我付清了,发票我都开了。 为了让阳女士更换店铺,水墨华府还承诺阳女士给她一万元作为补偿,但阳女士一家觉得不能接受,这件事情就一直僵持着。无奈,阳女士便来到八点一刻栏目组,寻求记者的帮助。 阳女士: 我希望就是不要换,因为我们首先就是看中了才买的。 记者在阳女士提供的水墨华府商品房认购书备注栏看到,上面写有“不退、不换、不更名”字样。 为何阳女士在签订完认购书、交完首付款后,水墨华府却单方面要求变更,又为何坚持让阳女士换商铺呢?带着疑问,记者陪同阳女士一起来到了水墨华府寻求答案,没想到销售经理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水墨华府销售经理:我是经理,但你这个事情不能录我,我不上镜,(记者:那为什么不能把102房子给她,因为确实是买了这个房子?)这个原因我也没有必要跟你多讲,你懂我意思吗?因为现在对我们这里,对她一点损失都没有,这个在我们行业里面经常会有,所以我们公司也做了协商解决方案。 该销售经理称,对于阳女士的问题,公司做了解决方案。对此阳女士却表示不能认同,她质疑开发商存在一房两卖的行为。 阳女士: 我们刚买下不久的时候,销售就是这样说了一下,他说有个客户买了101室,他想买102室,就可以两间靠在一起,我们就说不可以(更换)。(记者:那现在突然让你们换铺你觉得有这个原因在里面吗?)我觉得是有这个原因,肯定是卖给其他人,我猜想他就是要卖给101的,要不就是别人价钱出的高。 水墨华府销售经理:反正我们已经给了方案,她(阳女士)不能接受。如果是他们觉得这个事情对她们的利益保护不了,我们也建议就是说她要不就是起诉,她用她的法律途径去保护她的权益,我们阻止不了她。 律师说法 单方变更合同,水墨华府存在违约行为。 认购书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不退、不换、不更名。消费者得遵守,然而水墨华府却不遵守。水墨华府工作人员声称他们做了协商解决方案,但对于阳女士提出的异议却置之不理。这样的行为怎能让人信服?针对阳女士的情况,我们来听听律师的意见。 江西金鳌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宇明: 本律师认为,本案开发商与阳女士签订的商铺认购书,其内容符合合同的一般条款,有明确的主体、数量、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所以,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的变更或者是解除。其二,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开发商单独要求变更合同的规定,并补偿阳女士一万元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其违约行为生效,同时开发商也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三,阳女士完全可以拒绝,并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开发商承担,假如开发商存在一房两卖的行为,开发商除承担支付阳女士已交的房款外,还可以得到阳女士房价一倍的惩罚钱款,如果开发商构成犯罪,可以依法追究其合同诈骗罪,负刑事责任。 目前事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我们也还将继续关注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