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2019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审定,2019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确定为162个,总投资1233.46亿元,年计划投资369.38亿元。其中:结转2018年项目51个,新增项目111个。 现将2019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下达,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落实: 一、高度重视市重点项目建设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是扩投资、稳增长的主要抓手,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思想理念,全力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 二、精心组织实施项目 各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围绕全面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规范建设。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努力争创精品工程、优质工程。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三、强化服务保障意识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优化环境,强化服务保障意识,将要素配置向市重点建设项目倾斜。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四、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市发改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促、指导、管理、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加强项目分析调度 各县(区)、各部门、各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调度工作,对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要加大协调力度,及时解决,加快工程进度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使重点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早完工、早见效。 执行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