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管委会向市政府申请对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部分地块优化调整,其中,K-1-3-4地块位于安源中大道东侧、华美立家北侧,我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组织编制了该地块控规草案,具体规划要求如下: 地块编码为K-1-3-4,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A35),用地面积为8515.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8,建筑限高小于10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0%。地块海绵城市建设与建筑设计,以及公厕、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配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1.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3.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地块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为:年径流量控制率不小于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K-1-3-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滨河西路399号111室)或萍乡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5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230003 6332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