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1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萍乡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萍教基字〔2021〕28号)文件精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管理体系,提高治理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办学校“按学区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自愿选择、自主招生”原则。 2.坚持“公民办同招”和“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房屋有效证明原则。 4.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三、招生计划 1.公办中小学按学校校额最大容量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上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备案。 2.萍乡实验学校(硖石校区)小学计划60人,初中计划700人。 四、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学区划分 适龄儿童按本人户籍或住址和划分的学区就近入学。全区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划分为15个学区。具体划分如下: (1)登岸小学: 登岸小学总校:登岸村(部分)、金陵社区、万龙湾社区、鹅湖桥社区、登岸下社区 登岸小学江万校区:登岸村(部分)、上湾社区、凤凰山社区。 (2)光丰小学:光丰村、金三角社区、银三角社区、百合冲社区、玉湖社区。 (3)硖石小学:硖石村、硖石社区。 (4)鹅湖小学:鹅湖村、黄泥塘社区、李梅塘社区。 (5)联洪小学:联洪村、 洪山社区。 (6)三田学校:三田村。 (7)田中小学:田中村。 (8)横板小学:横板村(包括已交付使用但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楼盘首府壹号、碧桂园天玺湾、恒大御府) (9)清泉小学:清泉村。 (10)周江小学:周江村。 (11)万新小学:万新村(包括已交付使用但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楼盘水墨华府、翰林悦府、学府湖畔)。 (12)大星小学:大星村(包括已交付使用但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楼盘绿地铂瑞和铂骊小区、赣铁聚龙府、汇恒田湖湾小区)。 (13)高丰小学:高丰村 (14)台洲小学:东壁村。 (15)上柳源小学:上柳源村。 (16)翠湖小学:暂不划分学区,按照《2021年秋季翠湖初中、翠湖小学过渡性招生办法(试行)》规定范围。 五、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按学生本人户籍或住址,就近免试到相应学区内初中学校就读。全区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划分为2个学区。具体划分如下: 1.萍乡七中:登岸村、光丰村、万新村、横板村、东壁村、周江村、鹅湖村、高丰村、联洪村、金陵社区、万龙湾社区、鹅湖桥社区、上湾社区、登岸下社区、凤凰山社区、金三角社区、银三角社区、百合冲社区、玉湖社区、黄泥塘社区、李梅塘社区、洪山社区。 2.三田学校:三田村、田中村、硖石村、清泉村、大星村、上柳源村、硖石社区。 3.翠湖初中:暂不划分学区,按照《2021年秋季翠湖初中、翠湖小学过渡性招生办法(试行)》规定范围。 六、入学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的,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 2.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的,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