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对杨岐山地质公园配套项目二期工程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1.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杨岐山地质公园配套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萍乡市上栗县杨岐山景区。 建设单位:萍乡市杨岐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面积79426.2㎡,演艺舞台建筑占地面积241.8㎡,商业街建筑占地面积837.6㎡次入口管理房建筑28㎡,景观广场2008.4㎡,停车场(面积7247.3㎡,非机动车73位,机动车停车位398位,游览车17位,大巴车位23位),绿化面积6042.8㎡,沥青道路7494.5㎡,人行道378㎡,铁艺围墙666m,花岗岩铺装840㎡,消防车道744㎡,木屋小卖部18㎡,挡土墙80㎡,停车场智能管理设备1套。 2.公示时间及期限: 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8日 3.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4.意见反馈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5.具体内容见附图 监制单位: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3661376、3665639、36667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栗县东源乡东方加油站选址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申请单位:东源乡人民政府。 二、拟公示内容: 本项目拟选址位于东源乡桃源村六祖,杨宣公路(S225)西侧,东源乡集镇北侧约2.8公里处,用地规模3665平方米,拟选址地块作为加油加气站用地。根据加油站布局的相关行业要求,本次给定该选址地块的初步规划指标如下: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限高 15 米,绿地率不小于 20%,配套公厕建筑面积不 低于30平方米,配套机动车停车泊位不低于10个,配套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不低于 20 米。 三、公示时间及期限: 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8日 四、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五、意见反馈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六、具体方案见附图 监制单位: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3661376、3665639、36667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对江西电声产品和智能穿戴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1.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江西电声产品和智能穿戴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工业大道西面,金湖路北面。 建设单位:江西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规划用地面积156239.30㎡,总建筑面积284550.50㎡(一期建筑面积:169126.05㎡,二期建筑面积:115424.45㎡),计容积率面积284550.50㎡,建筑占地面积56400.91㎡,建筑密度36.10%,容积率1.821,绿地率13.91%,机动车停车位570个(小汽车停车位395个,货车停车位7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382个。 2.公示时间及期限: 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8日 3.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4.意见反馈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5.具体内容见附图 监制单位: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3661376、3665639、3666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