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杨克崎同志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方宇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 陈永炎同志为市公安局副督察长; 刘海丰同志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甘红波同志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易琪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铸同志为安源国家森林公园(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安源旅游景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 刘勇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周斌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彭萍一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根萍同志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宇峰同志的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政委职务; 刘亚初同志的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水香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彭立中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东成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莉同志的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彭祎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景国成同志的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黄国晖同志的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因岗位调整和机构改革,陈青峰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汤杰同志的市防震减灾局局长职务、王海祥同志的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龚家敏同志的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邱智勇同志兼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王维东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曾新同志的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孙玉东同志兼任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晓刚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