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翼天中梁城北地块爱琴海商业综合体项目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1、 拟变更的内容: ① 商业综合体主入口处外立面调整为完整的弧形造型,整体平面造型调整为“L”型,将商业综合体西北侧购物金街位置调整至北侧; ②总建筑面积由444941.26㎡调整为445160.15㎡,计容建筑面积348486.04㎡不变,不计容建筑面积由96455.22㎡调整为96674.11㎡,机动车停车位由2948个调整为294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5719个调整为5721个,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均不做调整。 2、具体调整方案见附图。 公示时间及期限: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7日 听证权利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市规划局或市规划局开发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意见反馈方式: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局开发分局(开发区苏州西街1号2楼综合科)或市规划信息中心(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 监制单位:萍乡市规划局 监督电话:6677539 6677537 6661892 市规划局网站:ghj.pingxiang.gov.cn 微信公众号:pxsg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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