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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传媒大厦要来了!今天开始控规调整公示!要建在这里……

2021-10-19 16:38| 发布者: 房产小编| 评论: 0|来自: 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 萍乡市主城区B编制单元B-3-5-7-1地块控规调整公示说明为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保障文化设施项目落地实施,上栗县政府向市政府申请调整萍乡市主城区B编制单元B-3-5-7-1地块控规,地块位于萍实大道与吴楚大道交叉口北 ...

萍乡市主城区B编制单元B-3-5-7-1地块控规调整公示说明

为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保障文化设施项目落地实施,上栗县政府向市政府申请调整萍乡市主城区B编制单元B-3-5-7-1地块控规,地块位于萍实大道与吴楚大道交叉口北角。我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组织编制了地块控规调整草案,具体情况如下:

B-3-5-7-1地块用地面积由13918.2平方米调整为20726.2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B1/R2)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A2),容积率由不大于2.5468调整为不大于2.0,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6.1778%调整为不大于35%,建筑限高由80米调整为小于100米,绿地率由不小于36.4392%调整为不小于30%。

地块配套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体育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智能安防设施、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 版)》配置。地块机动车停车泊位按1.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非机动车位按3.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萍乡市主城区B编制单元B-3-5-7-1地块控规》调整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大厦8号楼8楼802室)或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1月18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230003、623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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