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萍乡天润芙蓉延期交房未收到任何通知却还要提前收物业费”办件答复的函
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 收到贵平台转来的“萍乡天润芙蓉延期交房未收到任何通知却还要提前收物业费”办件通知单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萍乡经开区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反映人系天润·芙蓉小区业主,购房合同约定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交房,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天润·芙蓉所有在建工程延期交付,交付时间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该业主购买的该栋楼于2021年10月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已达到交房条件,物业管理费用自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征收。由于天润·芙蓉项日开发商工作人员就延期交房事官未及时向业主通知到位造成了双方的误会,现天润·芙蓉项目开发商工作人员已与业主沟通好了交房事宜。
萍乡市“五型”办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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