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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和2022年度分配计划

2022-4-19 11:51| 发布者: 房产小编| 评论: 0|来自: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摘要: 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分配计划的报告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财务收支、增值收益分配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公积金归集使用 ...
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
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
及增值收益分配计划的报告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现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财务收支、增值收益分配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分配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增值收益分配执行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21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3.55亿元(其中含利息  0.88亿元),完成年计划 112.14%,同比增长12.34%。其中,市本级归集 13.79亿元,四县(区)办事处归集 9.76亿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48.58亿元,其中,市本级累计归集98.37亿元,县(区)累计归集50.21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余额达71.36亿元,同比增长 19.47%。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21年,全市共办理住房公积提取 302432人(次),提取金额11.93亿元,同比减少3.79%。其中,市本级提取7.35亿元,四县(区)办事处提取4.58亿元。具体提取情况如下:

1.购房、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21349.34万元;

2.离、退休提取20101.85万元;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4412.68     万元;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出境定居提取1518.75万元;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70731.16万元;

6.租房提取 65.62万元;

7.调出及其他原因提取1086.34万元。

经统计,2021年度,住房消费类提取占77.26%,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9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26 %,租赁住房占0.06%。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968963人(次),金额77.22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

2021年,全市总计向3039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0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 84.08%,同比减少42.83%。其中,市本级发放7.20亿元,四县(区)办事处发放2.89亿元。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市累计向40525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3.22亿元,贷款余额为70.76亿元,个贷率99.17%。

2021年,全市共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6.18亿元,同比增长11.25%,其中,市本级收回4.93亿元,县(区)办事处收回 1.25 亿元。全市逾期贷款32.97万元,逾期率为0.047‰,低于省住建厅0.3‰的考核指标。

(四)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1.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4005.30万元,同比增长8.6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471.57万元,同比下降39.60%,贷款利息收入 22532.44 万元,同比增长14.61%。全市业务支出 14005.30万元,同比增长11.18%。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0000万元,同比增长5.26%。

2.2021年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1)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1992万元(含信息系统专项经费315万元);

(2)提取风险准备金1170万元;

(3)提取并上缴市财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838万元;

3.累计上缴市财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0718.52万元。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以提升服务效能为抓手,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

1.提升“跨省通办”业务效能。一是通过官方网站等宣传推广“跨省通办”,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让更多群众通过网上办理、代收代办及两地联办等便捷方式,进行异地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办理,真正做到省里省外的缴存职工一件事一窗办理,切实将“为缴存职工办实事”落到实处。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安排,我中心与株洲、吉安、宜春四地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协查机制、跨区通办”机制、异地公积金互认互贷,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达成一致意向,并签订了《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公约》。此次《合作公约》是两省四中心携手共进,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作出的积极探索,进一步深化省际市际合作共建,强化住房公积金领域服务共享,助力湘赣边区域城市职工跨市安居创业,切实增强缴存职工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2.推进“群众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对“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流程再造。优化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精简申报资料、精编服务指南。二是积极推广使用U盾办理对公业务,做到“对公业务一次不跑”。通过U盾的使用,缴存单位经办人可以独立在本单位操作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通过萍乡市信息中心政府内网(财务专网)远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综合查询等业务,目前全市有200多家单位启用,力争达到100%的离柜率。三是完善手机APP和赣服通功能,做到提前还本、部分还本、提前结清和异地接续转移等业务在手机上自行办理,电子证明文件自行下载打印,业务办理离柜率达70%以上。

3.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公积金信息查询、退休提取、个人信息变更、个人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业务、银行查询授权、离职提取、异地转移接续,缴存信息变更等8项公积金业务已实现线上“跨省通办”。二是大厅配备了个人征信自助查询机,窗口配备了“刷脸办”电子终端等智能设备,通过智能化设备的配置,简化手续、精简材料,部分公积金业务甚至可以实现“无纸化”、“无证明办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办事体验满意度。

(二)以做好专项工作为契机,提升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能力。

1.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恶势力打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问题整治。2021年我们按照省扫黑办的要求,协调联合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宣传,提醒广大缴存职工,警惕上当,要按政策规定通过正当渠道提取住房公积金,维护自身利益。二是今年排查线索数量共22笔,其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数量4笔,按规定对其账户实施冻结并列入中心黑名单,五年内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2.依法收回公积金逾期贷款。对逾期1期以上的客户采取电话通知,逾期3期以上客户上门告知,逾期6期以上客户依法进行起诉,今年全市起诉1人,截止12月底全市逾期贷款金额32.97万元,逾期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了公积金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以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引领,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

1.加强政治建设。在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办的统一部署下,中心党组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成立中心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四个专题的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武功山开展了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参观了中国工农红军湘东独立师历史陈列馆,进行了党史专题党课熏陶;到安源党性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四个展馆和孔原故居,聆听红色党课;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宣讲4次;积极组织参加党史知识竞赛活动。在中心工作微信群和党员微信群中每天推送“党史百年.天天读”文章供大家学习;举办了“讲好党史故事”演讲比赛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了“永远跟党走 一切献给党”文艺汇演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全中心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锤炼。

2.严肃开展政治生活。坚持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中心机关政治学习日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党内生活更加庄重、严肃、规范。开展了党员过政治生日、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中心机关支部和莲花支部分别按要求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心党组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3.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研究部署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以及中心工作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规范干部职工网络言行,做到立场坚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

4.全力推进廉洁萍乡建设。中心以“廉洁萍乡”建设为抓手,围绕“健全住房公积金资金廉洁管理制度”项目和“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机制”工作任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及时调整了贷款和提取政策,加强对资金运行情况分析,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明确业务部门工作职责,规范中心审批行为,维护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中心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三、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及工作思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责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围绕中心抓党建、突出实绩用干部、千方百计聚人才,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贡献公积金中心的智慧和力量。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

1.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4亿元(不含息);

2.全市发放住房贷款10亿元,逾期率控制在0.1‰以内;

3.财务收支及增值收益分配计划:

(1)业务收入总额24400万元,其中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160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2800万元;

(2)业务支出总额12950万元,其中公积金存款利息支出1065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140万元,银行流动性借款利息支出1160万元;

(3)全年预计实现增值收益11450万元;

4.增值收益分配计划:

经市财政审核同意,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54万元,提取中心管理费用2326万元(其中信息系统建设专项经费369万元),提取保障房建设补充资金8670万元。

(二)工作思路

1.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抓好党的理论武装,大力推进红色基因传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心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要坚持党建引领,助推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统筹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在推进中心各项工作中作示范、勇争先,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引领。要突出实绩用干部,鲜明树立用人导向,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打造可堪大用、能打胜仗、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

2.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发展。一是要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让更多群众享受政策福利。进一步加大私营企业和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让更多的群体享受制度的实惠,享受到低息贷款的福利,帮助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二是要提高住房公积金放贷服务水平,大力支持萍乡经济发展。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资金拨付到位,解决职工购房困难,积极支持萍乡房地产业的稳步发展,为萍乡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三是要加大业务审批审核力度,严格公积金使用政策,杜绝违规放贷和违规提取,严厉打击骗取骗贷行为,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都规范有序安全。四是要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住房公积金“互联网+”发展。进一步积极配合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中心的工作,加快推进数据共享,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夯实基础。同时加快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积金“互联网+”业务发展,争取实现“零跑腿、零审批、零材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元化服务,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3.持续提升效能,建立群众满意公积金。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作出的积极探索,进一步深化省际市际合作共建,强化住房公积金领域服务共享,助力湘赣边区域城市职工跨市安居创业,切实增强缴存职工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广“跨省通办”,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让更多群众通过网上办理、代收代办及两地联办等便捷方式,进行异地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办理,真正做到省里省外的缴存职工一件事一窗办理,切实将“为缴存职工办实事”落到实处。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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