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冲荷叶塘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三期建设项目位于安源区中环西路西侧,龙泉路南侧,飞虹路东侧。项目性质为住宅用地,现申请办理总平面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项目总平面公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安源区萍安北大道101号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210室)或萍乡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萍乡市春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萍乡市主城区G3编制单元G3-10-13/G3-11-04地块内,其中G3-10-13地块,用地面积为30056㎡,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不大于2.3,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不小于30%。G3-11-04地块,用地面积为28040㎡,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不大于2.3,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现总平面方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G3-10-13地块,建筑占地面积6646.89㎡,总建筑面积95224.9㎡,对应容积率2.46,对应建筑密度22.12%,建筑高度79.5米,绿地率24.75%。配建机动车位716个。配建物业用房195.79㎡,布置在9#底层。配建养老服务用房150㎡,布置在12#底层。配建9个班幼儿园,建筑面积2762.29㎡。 G3-11-14-01地块,用地面积19785.64㎡,建筑占地面积2606.78㎡,总建筑面积51269.62㎡,对应容积率1.97,对应建筑密度13.18%,建筑高度69米,绿地率38.32%。配建机动车位424个。配建物业用房120.62㎡,布置在6#。配建社区用房303.16㎡,布置在6#。配建养老服务用房150.5㎡,布置在6#。 经萍乡市人民政府同意,将G3-10-13、G3-11-04两个地块的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合并计算,统一规划。合并计算后该项目各项指标满足控规要求。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8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769039 6230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