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解决市行政服务中心周边停车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以便于市民办事,市投发集团请求市政府将D1-A1-06-06地块东部部分用地的用地性质由市属办公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该地块位于玉湖东路以北、市政府东侧。我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组织编制了地块控规调整草案,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地块编码为D1-A1-06-06-01,用地性质由市属办公用地(C11)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用地面积为6837.1平方米。地块内无障碍设施、充电桩设施、智能安防设施、供电、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配置。道路交通规划及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参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萍乡市新城区D1-A1-06-06-01地块控规调整》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大厦8号楼8楼802室)或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8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230003 6230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