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 门户 萍乡房产频道 本地楼市 查看内容

萍乡城区这两块土地拟调整为医院用地

2022-8-9 12:21| 发布者: 房产小编| 评论: 0|来自: 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 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F-2-13-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公示说明F-2-13-8地块位于萍安北大道东侧,蜜蜂坡巷南侧。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保障安源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空间使用需求,拟对地块控规进行调整。我 ...
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F-2-13-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公示说明

F-2-13-8地块位于萍安北大道东侧,蜜蜂坡巷南侧。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保障安源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空间使用需求,拟对地块控规进行调整。我局按照控规编制程序和要求,经专家评审和规划编制项目业务审查会审查通过,现予公示。具体规划指标为:

地块用地面积为29172.63平方米(计43.8亩),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医院用地(A51),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40%调整为不大于35%,建筑限高小于24米调整为不大于80米,绿地率由不小于25%调整为不小于30%。


地块配建公厕、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充电桩设施、智能安防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 版)》配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0.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配建非机动车位按2.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且配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泊位均不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大厦8号楼8楼802室)或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2022年9月5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230003    6230687






萍乡市主城区C编制单元C-5-11地块控规调整公示

公示说明

为保障经开区应急医疗设施的建设需求,经开区管委会向市政府提出请示,请求对C-5-11地块控规进行调整。C-5-11地块位于聚龙公园南侧,武功山中大道北侧。我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组织编制了地块控规调整草案,具体情况如下:

1.因地块南侧规划玉湖西路占用水库坝体,需对道路线型进行优化调整,即线型往南做适量偏移,避开西侧水库坝体。由于道路调整,C-5-11地块用地面积由17880.02平方米(计26.8亩)调整为23479.33平方米(计35.2亩),C-5-5地块(公园绿地)面积由468810.82平方米(计703.2亩)调整为469884.09平方米(计704.8亩)。

2.C-5-11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医院用地(A51),容积率由不大于1.6调整为不大于1.2,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0%调整为不大于35%,建筑限高小于24米保持不变,绿地率不小于30%保持不变。



地块配套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配套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体育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安防设施,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 版)》配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医院类项目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不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地块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大厦8号楼8楼802室)或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2022年9月5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230003    6230687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