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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萍乡市重点行业领域非法集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9-24 13:19| 发布者: 房产小编| 评论: 0|来自: 萍乡市政府金融办监管科

摘要: 关于举报萍乡市重点行业领域非法集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 ...

关于举报萍乡市重点行业领域非法集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关于印发〈萍乡市重点行业领域涉非涉稳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萍乡市处非办接受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二、受理范围

受理下列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房地产、养老服务、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地方金融组织等领域非法集资行为。

(一)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主要表现:房地产企业通过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加入会员、认筹借款、商铺分割拆零销售、约定回购、售后包租等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行为主要表现: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为名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主要表现:名称和经营范围含有“财富”“财富管理”“理财”“资产管理”等字样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不持有金融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虚假宣传诱导客户购买违规发行代销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海外基金、保险、“伪金交所”等金融产品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地方金融组织非法集资行为主要表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计划等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报案电话

110


举报电话

全省非法集资举报热线

12345

萍乡市处非办:6799811

安源区处非办:6661997

湘东区处非办:3376201

芦溪县处非办:7635575

上栗县处非办:3661103

莲花县处非办:7229790

经开区处非办:6783026

武功山处非办:7631937


举报邮箱

pxsjrb@163.com


四、注意事项

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已刑事立案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不在此次举报的范围内,但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非法集资线索。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故意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的基本情况、非法集资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我们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非法集资问题线索。




萍乡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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