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苑小区保障性住房 [总平面] 公示说明 蓝苑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位于安源大道以西,开发区公安分局以北,现申请调整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项目总平面进行现场批前公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分局(开发区武功山大道168号2楼工程科)或市规划信息中心(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调整内容: 1.4#楼南向面宽缩短1.1米,北向面宽缩短1.6-2.5米,南北进深增大2.6米。 2.2#楼外墙做法由原来的普通涂料变更为防火涂料。 3.1#楼往西平移1.57米。 调整后各项指标: 总建筑面积53578.6㎡,计容面积49732.68㎡,绿地率30%,建筑密度25.4%,机动车停车位22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92个。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21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677539 6782129 666189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ghj.pingxiang.gov.cn/ 总平面布置如图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