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镇砂子塘(原安源水泥厂)A-04-01地块控规 公示说明 安源区政府申请在青山镇砂子塘(原安源水泥厂)实施实施城中村改造。根据《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总体规划(2017—203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为此,申请单位委托市规划勘察设计院编制了该地块控规方案。 具体规划要求为: 地块编码为A-04-01,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用地面积为23628.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6,建筑限高为10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配建公厕一个,机动车泊位和非机动车泊位按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执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道路及地块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局编制科(韶山西路1号3楼)或市规划信息中心(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5日—2019年1月5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规划局 监督电话: 6661987 6661892 市规划局网站:ghj.pingxiang.gov.cn 微信公众号:pxsghj 微博地址:http://weibo.com/pxsgh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