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监测主体责任,规范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经开区环保局多举措切实做好企业自行监测监督管理。 一是积极参加培训,提升业务技能。上半年多次与重点企业参加省厅举办的技术培训,学习自行监测方案审核和现场检查要点,掌握全国和江西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方法,为后期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认真审核监测方案,及时上传公开。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企业环评报告等要求,指导、审核各重点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对缺少项及不符要求的内容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更改并上传。目前,辖区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完成率100%。 三是定时网络巡查,按规公开监测信息。对平台信息进行定期查看,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 四是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工作真实有效。每季度对重点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台账、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及资质文件、监测室环境条件、监测报告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企业工作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