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6号)》,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城市街道社区、乡镇村必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从1月28日8时起,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停接诊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但需按规定做好转诊服务。 此令由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市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追责问责。 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