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湘东镇城区人员出行管控的 公 告 广大居民: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湘东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硏究,决定从2月5日零时起,在湘东镇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一、倡议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佩戴口罩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 、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需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城区(含五四、樟里、五里、河洲等村)各住宅小区(含开放式小区、老旧小区)实行机动车、电动车交通管控。除参与疫情防控、公务车辆、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它车辆倡议停车入库,减少出行。 三、全镇所有党员干部、在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城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将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五、落实出租房屋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六、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七、全体居民务必遵守本公告规定,以实际行动共同努力,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八、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九、举报电话:0799-3440902。 特此公告 湘东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