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楼盘准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开发企业须依法经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市住房管理中心和其它金融机构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企业; 2、开发企业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且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并已按规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3、项目批复、建设、规划手续合法、合规,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建设面积30000平米以上,工程进展顺利,无非正常停工现象,销售价格合理,销售前景较好,具有良好的配套设施; 4、项目与五大国有银行之一签订商业住房贷款合同; 二、住房公积金按揭楼盘准入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报告; 2、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公司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和个人信用报告; 3、公司章程合资合作合同; 4、公司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详细附注); 5、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为购房的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书(有模板); 6、项目立项批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契税证明,土地红线图,楼盘平面图,项目的住宅成本公示表、价格表,户型图; 8、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销售许可证); 9、按揭业务申请报告:对销售均价、楼盘简介、开发商简介等简单说明; 10、公司印鉴式样、印鉴卡。 以上所有材料开发企业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调查人员查验原件。 三、住房公积金按揭楼盘准入申报流程 1、当开发项目符合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受理条件,开发企业根据项目所在地办事处初审后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办理按揭楼盘准入申请;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安排专人现场调查,对开发企业的相关要件进行原件审核,了解企业概况和该项目的项目开发计划、地理位置、地区环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楼宇结构、户型设计、配套设施、预售情况;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财务报表对企业资金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出该项目的《按揭项目准入报告》;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按揭楼盘由信贷科调查审核后报主任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 本操作规程自出台之日执行,由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