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坑镇针对群众遛犬不拴绳、不及时清除犬粪、随意弃养流浪狗、流浪狗随地大小便、乱叫扰民、乱跑吓人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环境卫生和群众的生活现象,9月21日,在阳光捕犬队大力支持下,高坑镇对辖区内重点地段的流浪犬进行捕抓留检。 高坑镇运用专业捕捉工具对流窜在街头、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周围的流浪狗进行集中捕捉。同时,在整治行动中,向居民宣传《萍乡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导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创文明社会。 在这里,我们也呼吁家里有养狗的居民,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主动做好犬只预防接种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证》,所养宠物犬必须实行拴养、圈养,不得随意遗弃,做到文明养犬,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