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因此,关爱保护未成年人, 也就是关注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9月14日至9月20日 是江西省第十一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 今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的主题是 “法典护成长· 助力少年强”。 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此次民法典编纂过程中, 未成年人相关权益的体现和保护 成为备受关注的部分, 标志着我国对儿童的保护 进入一个新的全面保护阶段。 湘东区民政局、共青团湘东区委联合湘东区牵手爱心志愿者协会近期开展了四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民法典》政策宣讲活动。参加活动的有学校师生、学生家长、社区居民及志愿者500余人。 ▲宣讲活动在腊市镇救塘村举行 宣讲活动分别在腊市镇救塘村、湘东镇御泉湾小学、麻山镇中心小学、荷尧镇中心小学举行,由律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和优秀志愿者担任宣讲员,重点讲解了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条例。 关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宣讲员着重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强调了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家庭教育和法律上的主体责任,引导同学们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并通过案例分享的方式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同时鼓励同学们从小立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白违法犯罪对自身、家庭及社会的后果,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宣讲员还进行了《青少年意外伤害干预讲座》,宣讲员来到同学们中间,以精心制作的卡通课件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了青少年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在亲切的游戏互动中进一步让孩子们掌握了自我保护的方法,提升了安全教育的实效。 ▲宣讲活动在湘东镇御泉湾小学举行 ▲宣讲活动在麻山镇麻山中心小学举行 听了宣讲员生动有趣的讲座,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用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注意自身的安全与健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掌握更多有效的自我保护技能。 ▲宣讲活动在荷尧镇中心小学举行 胎儿即具有民事权利;完善监护制度; 未成人受到性侵害、成年后起算诉讼时效; 拓宽收养人范围……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民法典始终, 九张海报带你读懂民法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