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鼎虹·珑悦项目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建设单位: 萍乡市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拟批准内容: 鼎虹·珑悦位于上栗县上栗镇迎宾大道南侧,平安南路东侧。总用地面积:266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765.8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104.87平方米;计容面积:74472.77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22.95%;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643个。 三、公示时间及期限: 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6日 四、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五、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六、具体方案见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