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函》(赣人社办函〔2020〕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返乡创业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予以公示,公示对象及基本情况如下: 童林春,湘东区麻山籍返乡创业农民工,有创业实体,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经审核,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拟补贴金额5000元。 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上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真实性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可电话举报。 公示期为七天,受理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 受理举报单位:湘东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受理电话:0799-3377629 湘东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021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