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 门户 萍乡房产频道 本地楼市 查看内容

@萍乡人,年度民生实事来了,请收好!(2)

2021-5-28 17:33| 发布者: 房产小编| 评论: 0|来自: 萍乡市人民政府发布

摘要: 26.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动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达到115元。在此基础上,对65周岁至79周岁之间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不少于3 ...

26.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动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达到115元。在此基础上,对65周岁至79周岁之间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不少于3元;对8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不少于6元,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对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人员,由当地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为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困难人员按月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7.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8.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按照省级政策规定,适度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提高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9.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
抚恤和社会救助


30.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995元。统一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55元,达到每人每月670元;其中,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995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1.实施特困失能人员护理服务。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2.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城镇的由每人每月495元提高到540元,农村的由每人每月455元提高到500元;将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475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3.改善残疾人照顾服务。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对确需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居无障碍改造。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4.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工作。对具有本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基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救助,其中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实现应救尽救。按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为残疾孤弃儿童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5.继续实施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向城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70元标准向城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6.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对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自然灾害、教育费用和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7.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均提高250元,分别达到1600元、12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20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8.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对符合规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给予奖补,支持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由当地财政安排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9.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规范安葬设施规划建设,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
医疗保障


40.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对重点特殊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费用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5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310元。(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2.实施“两癌”免费检查。为全市城镇困难家庭和农村的适龄妇女实施“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城乡困难家庭妇女“两癌”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妇女“两癌”患者进行救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3.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培训应急救护员4000人,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培训4万人次。(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五)
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44.促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继续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大力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5.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留萍就业创业。稳步推动中职、高职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留萍就业创业,着力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留萍比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6.继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采取“政府出钱、大学出力、农民受益”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新招收和培养农民大学生,显著提升涉农职业院校培养农业农村人才的规模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7.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71个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5个博物馆纪念馆、市科技馆、体育中心体育馆和体育场免费(低收费)开放。支持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改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应急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读书看报、送戏送电影下乡、开展文体活动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六)
住房保障


48.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完成省级下达的城市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开工和公共租赁住房新建(筹集)开工任务。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七)
乡村振兴及脱贫地区发展


49.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0.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推进4.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1.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市选择259个左右村点,完善村内路、厕、水、电等基础设施,整治村庄沟塘垃圾污水等公共环境,持续改善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2.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升级改造农村公路130公里,改造建设农村公路危桥30座,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3.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养殖业、种植业、森林、农村住房保险,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试点县工作,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萍乡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4.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县域为单位,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为辅、分散式供水工程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