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10月11日上午,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组对芦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财务收支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是通过查看会计凭证方式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检查组对该单位的财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两个共性问题:培训授课费要按授课人职称、课时等按标准发放,同时开具劳务发票;专家评审费需要评审专家开具劳务发票或制表签字,并特别说明公职人员非工作时间参与评审才可以收专家评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