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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告:萍乡经开区这十个小区可以办理落户登记了!
2022-4-30 19:03
|
发布者:
房产小编
|
评论: 0
|
来自: 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摘要
: 关于为紫云家园、翠湖花园等小区办理落户登记的公告广大居民朋友:经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与多方衔接,现以下小区符合条件的住户可以办理落户登记,分别是:紫云家园小区、璞樾里小区、翠湖花园小区、翰林悦府小区 ...
关于为紫云家园、翠湖花园
等小区
办理落户登记的
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经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与多方衔接,现以下小区符合条件的住户可以办理落户登记,分别是:
紫云家园小区、璞樾
里小区 、翠湖花园小区、翰林悦府小区 、水墨华府小区、学府湖畔小区、云瑞佳府小区 (绿地) 、百骊佳府小区 (绿地) 、赣铁聚龙府小区 、田湖湾小区。
请需在以上住宅小区办理落户的群众,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及材料办理落户业务。
购房落户所需材料(已交房)
1、户口本原件 ,迁入人均需提供1张1寸照片(14岁以上需要提供);
2、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和全款发票(购房合同需要盖有房管局备案章);
3、如合同上没有房管局备案章,请自行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赣服通打印合同备案信息表流程:支付宝搜索赣服通→登录后往下滑动找到专区服务→点击全部,选择全省通办→下滑点击不动产登记专区,选择订阅→选择所在地萍乡市→下滑选择“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输入合同备案号,查询合同备案具体信息。手机截图并用电脑打印出来);
4、填写迁户口审批表(管区民警签字和所领导签字)。
此外,如需迁该商品房持证人的直系亲属:迁子女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迁夫妻需要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迁父母需要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注意:所有原件都需要复印一份。
办理地址:
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联洪派出所
户籍大厅(一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4:
00—18:
00
咨询电话:
15170320819
13979942868
0799-6218110
特此公告。
萍乡
市公安局
开发
区分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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