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经开区五丰湾月湖山庄居民,五丰湾社区目前有四万人口,但是没有一家银行营业网点,老年人办理业务特别不方便,最近的营业还是市政府政务中心大厦的工商银行。随着社区人口的不断增多,也请求在这一带开设银行网点,方便百姓,让我们的居住环境更加美好! 收到贵平台转来的“建议在萍乡经开区五丰湾社区增设银行营业网点”办件通知单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萍乡银保监分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拟设立支行的中资商业银行分行、视同分行管理的机构或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应在支行筹建3日前向开业决定机关提交筹建报告,开始筹建工作”;第二十八条“拟设立支行的中资商业银行分行、视同分行管理的机构或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应在提交筹建报告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向开业决定机关提交开业申请”。即增设网点,需由相关银行先提出申请,萍乡银保监分局负责依银行申请审批。 特此回复。 回复时间:2022-06-29 15:0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