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违法违规取水投诉举报信息公示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经研究,决定在萍乡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接受社会和群众对违法违规取用水公开投诉举报工作,现将投诉举报内容及方式、渠道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投诉举报内容 结合萍乡市实际,重点排查全市取用水户取水过程中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1.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包括非法私自打井、未经许可取用地下水或擅自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等河道内取水;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取水,包括取水口数量有多报少、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未及时延续、变更取水许可证的; 2.未按规定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己安装计量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计量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定或核定的; 3.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4.由于企业关停并不再使用的取水工程,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注销手续,未及时封闭、拆除取水设施或封闭不规范的; 5.取水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水资源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水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和渠道 投诉举报人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