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江西省《价格听证目录》的相关规定,我委拟于2023年7月中旬召开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1、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 20名,其中:消费者代表 9名;经营者代表1名;利益相关方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7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 2、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和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并由公证机构予以公证。 经营者代表、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由我委邀请产生。 二、消费者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我县常住人口,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了解我县公益事业发展,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址等)。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者,请于2023年7月5 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我委价格管理股办理申请手续,我委将根据报名情况随机抽取确定,并通知其本人。 报名地址:莲花县发改委一楼价格管理股,电话:7212864。 四、如到期无公民申请或报名名额未满,我委将委托消费者协会推荐。 特此公告。
莲花县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