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千家万户共建安全生活环境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举报渠道近日市“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 如果您看到身边的 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 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安全隐患 动动手指就可快速举报 小程序使用方法 举报须知 请您在填写前仔细阅读须知内容: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为保障举报内容及时有效得到处理,请在填写举报内容之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举报受理范围1.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的;2.涉及煤矿非法生产行为的;3.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4.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5.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二、其他安全生产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委〔2020〕10号)明确应急管理部的任务,关于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上运输 (包含海上)、渔业船舶、民航铁路、民用爆炸物、电力能源及污染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请向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三、鼓励举报匿名举报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非法行为核查属实后将视案情联系发放奖励。实名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不予受理情形1.同一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举报的;2.无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不清楚的;3.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4.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接收的。 五、权益保障系统管理和举报件受理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扫码查看附件:萍乡市安委会办公室萍乡应急管理局萍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萍乡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