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早稻已大量上市。围绕种粮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市农业农村局梳理了粮食收购政策。 ![]() ![]() ![]() ![]() ![]() ![]() ![]() 202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 126元/50公斤 2023年生产的中晚籼稻(三等) 129元/50公斤 1.执行时间 江西省早籼稻预案执行时间为当年8月1日至9月30日。 江西省中晚籼稻执行时间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 2.执行条件 在规定的执行时间内,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 中储粮江西分公司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 市场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及时停止最低收购价预案实施。 3.质量要求
4.执行主体及委托收购库点 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中储粮集团公司 ![]() ![]() ![]() ![]() ![]() ![]() 不低于当年最低收购价格,具体由当地国有粮食企业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