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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教育、医疗、就业......萍乡市2023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出炉!

2023-7-27 13:22|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为贯彻落实《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2023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萍府发〔2023〕17号),市财政局制定了《2023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01关于“萍乡市人民医院提质扩能畅通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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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2023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萍府发〔2023〕17号),市财政局制定了《2023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01

关于“萍乡市人民医院提质扩能畅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办好“萍乡市人民医院提质扩能畅通工程建设项目”民生实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进一步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弥补医院硬件设施的不足和缺陷,合理规划空间布局、优化医疗就医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补齐科研短板,充分释放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医教研协同发展,提高优质医疗服务的供给力度,系统解决医院院区现状、设施设备、医疗环境、现有布局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问题,为“健康萍乡”提供更可靠的医疗保障服务,带动区域内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打造赣湘边区域医疗中心。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用地面积123268.84㎡(约184.9亩),总建筑面积141310㎡,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02750㎡(含地下建筑30200㎡),改造建筑面积38560㎡。主要包括新建医技综合楼、肾病中心与康复楼、医患服务综合体、学术培训楼等,改造提升医疗综合楼(裙楼1F-5F)、120急救指挥中心等。配套提升改造院内交通组织体系、停车设施、院内管线、供氧设施、空调机组移装、污水处理、固废处理、整体环境整治、智慧医院建设以及医疗保障备用供电专线等工程及设施。并购置医疗、科研、信息化等相关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床位数628张,医院总床位数达1928张。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5月)。

1.2023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复核论证、节能审查及可研评审;

2.2023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交通影响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报告等报告;

3.2023年3月—2023年4月底前: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复;

4.2023年5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初步设计批复,完成提质扩能畅通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6年5月)。

1.2023年6月底前:启动肾病中心与康复楼的建设工作;

2.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肾病中心与康复楼的土建工程建设工作;

3.2024年1月底前:启动医技综合楼的建设工作;

4.2024年8月底前:完成肾病中心与康复楼的装修工程;

5.2024年9月底前:完成医技综合楼的土建工程;

6.2024年12月底前:中医科、康复科、肾病科、血透室等科室完成搬迁;

7.2025年9月底前:完成医技综合楼的装修工程,同时完成医技科室的搬迁工作;

8.2025年4月底前:拆除中医康复楼,完成医患服务综合体建设以及优化院内交通等工作;

9.2026年5月底前:所有项目竣工。

(三)验收阶段(2026年6月)。

根据各项工作建设进度,在市住建局、消防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勘等相关单位人员的共同参与下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四、资金安排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9515.9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拟发行专项债券及自筹。

五、责任主体

(一)部门责任领导。

萍乡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刘绍华

(二)牵头单位责任科室。

萍乡市人民医院后勤管理科,责任人:文毅强;

(三)实施主体。

后勤管理科,责任人:文毅强;基建办,责任人:麦勤;

物资采购办,责任人:朱丽霞;

财务科,责任人:罗琦;

医学装备科,责任人:叶青林;

信息科,责任人:方淳;

监察审计科,责任人:谢文拥。

六、完成时限

2026年6月30日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把民生实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明确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对量化任务倒排工作时间、明确节点目标,逐项对照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二)强化日常管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合理安排节点工作,建立项目工作月报制度、例会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开展项目进展调度,各部门间要密切协作联动,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障。财务科要根据建设需要,落实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为项目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提供资金保障,并严格使用管理,加快项目执行和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夯实监管基础。监察审计科要紧盯每一个项目,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审计程序,严守审计纪律,严控审计质量,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一体化风险控制模式,切实防范工程风险。


02

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0〕10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统筹“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整市一体推进先行县建设,更好地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3全市计划完成规模以上项目43个,计划投资约4.2亿元。进一步优化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辅、分散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规模以上供水工程全部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管理、同服务,规模以下供水工程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同管理、同服务,良性运行管理目标基本达到,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的愿望基本实现。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通过城区供水管网延伸和农村千吨万人规模供水工程建设改造,扩大农村自来水供水范围,农村供水工程规划受益人口达17万人。

(二)服务内容。按照“厂网布局合理、资源高效利用、优先规模供水”的工作思路,重点实施“四个一批”(即规划建设一批水源工程、延伸建设一批城区供水管网工程、布局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归并提升一批分散供水工程),切实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水源保证率低和水质不稳定问题。

(三)服务标准

1.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按照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建立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统一管护机构,对农村供水工程实施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规模偏小工程以及分散工程整体打包,与实施主体签订统一管护协议,明确统一管护服务的内容、范围、相关主体责任、维养清单、维养费用等,确保统一服务全覆盖,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效率。

2.加强供水监管,强化水质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水利部门加强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监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卫健部门加强水源保护,健全完善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检测体系。制定落实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志设立、环境整治、水源地水质监测、污染防治、卫生评价、卫生监督等保护和整治措施,确保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建成农村饮用水小型供水工程及分散供水工程水厂送检、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自检、卫健部门抽检的三级检测监测体系,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3年2-5月)。根据三年行动方案,制定2023年的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各县区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督促各县区筹措资金,列出工程项目清单,开展新建工程建设立项、征地、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5月-12月)。启动项目建设,实行统一项目设计、统一材料采购、统一工程施工、统一质量监管,严格工程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质量监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三)验收阶段(2023年12月)。根据省水利厅下发的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中有关农村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考核指标和内容,市水利局适时组织抽查开展验收。

四、资金安排

县区自筹。采取县级自筹的方式,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依法依规进行市场化融资等方式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五、责任主体

(一)部门责任领导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祖民

(二)牵头单位责任科室

市水利局农水科,责任人:曾祥军,经办人:曹哲谊。

(三)实施主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六、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要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确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牵头单位(主管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定期召开市、县两级联席会议,加强调度和督导,形成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盯、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要加强农村供水资金筹措保障,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建立县级资金保障机制,采取县级自筹 (实施主体按比例自筹) 和省级补助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依法依规进行市场化融资等方式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脱贫地区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从中央和省级农村供水工程维养经费及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中予以倾斜支持。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情况纳入市政 府对县区的年度综合考核,采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建立月度统计、督查、通报制度,重点核查任务完成、水质水量达标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对未按标准要求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落实不力、水质合格率低、水价核定水费收缴不到位的,将启动约谈机制;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四)强化配合协作。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水利、城市供水、生态环境、卫健等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应工作。发改、财政、资规、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税务、电力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要素保障力度,积极推进用地、用电、税收、审批等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努力营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良好氛围。


03

关于“推进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

为办好“推进就业创业”民生实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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