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巡查公告 (萍乡市)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省安委会第四巡查组对萍乡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首次进驻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对象 萍乡市党委、政府,并根据需要延伸巡查设区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及重点企业。 二、巡查内容 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情况。 (二)企业专项行动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监管部门专项行动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四)党委政府专项行动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五)“三个一律”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 (六)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八)开展帮扶指导热情服务情况。 三、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巡查进驻期间,为畅通信访受理渠道,巡查组将受理社会公众和企业单位反映萍乡市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重大隐患、意见建议等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 (二)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18179111802; 2.电子邮箱: 574094522@qq.com; 3.受访地址:萍乡萍乡凯光美爵酒店2316房间; 4.收信地址:萍乡萍乡凯光美爵酒店大厅。 (三)受理时间 9月18日至9月22日。 特此公告! 江西省安委会第四巡查组 2023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