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已至,人员出行集中,车流剧增,交通运输压力增大;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频繁;各类旅游风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等人流密集,火灾、森林火险、拥挤踩踏等灾害事故风险突出;加上受近期强对流影响,雷电、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频繁,风险交织叠加。为切实加强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01 加大重点风险管控力度 要综合分析研判清明假期灾害事故规律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要针对公路、水运、航空、铁路等交通运输风险,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统筹运力安排和监督管理,引导公众合理安排计划、错峰避峰出行,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自用船等非法载客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加强客运车辆维保检查和驾驶员安全教育,防止带“病”运行。要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安全,加强索道、缆车、吊桥、玻璃栈道等高风险项目的设施安全检查和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关停,防范泥石流、坍塌等灾害威胁游客生命安全。要关注饭店、宾馆、娱乐场所消防设施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路、电梯等安全状况检查,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群死群伤。要统筹文旅商贸活动管理,完善人员监测、交通管制、疏散导流等应急措施,防止拥挤、踩踏事件导致人员伤亡。 02 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要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巩固拓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等行动成效,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要紧盯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眼睛向下看,深入基层一线,做到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综合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和警示通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查处典型案例,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硬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03 强化野外火源管控 要针对清明期间进山入林人员和生产、祭祀用火行为增多等情况,持续落实森林防火重点期各项措施,严格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禁止烧荒、烧田埂、烧杂草,禁止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4月1日至7日全面停止“炼山”审批。要充分发挥基层林长制“一长两员”作用,组织护林员、巡山员和乡村干部等落实巡防责任,坟墓集中地段、进山路口等重要部位安排专人蹲守盯牢,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加强森林火情热点实时监测、核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制定科学安全扑火方案,调派足够力量,力量不足的及时申请支援,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04 积极防范应对极端灾害 当下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活动增多,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情况变化,加强实时预测、滚动预报和部门联合会商,提前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和影响地区,针对性部署安排防范应对措施。要突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城乡内涝防范等重点,积极组织基层力量开展常态化灾害隐患排查,坚持落实“631”预警叫应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关注外来游客、返乡人员、弱势群体和临水滨河在建工地、交通干线等部位,做到全覆盖、零死角、无盲区,提醒社会公众主动防灾避灾,特别是督促“叫醒”各类责任人员,组织做好危险区和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妥善安置工作。要统筹抓好灾情统计和救灾救助,在多灾、易灾点预置救灾物资,及时核查报送受灾情况、调拨救灾物资,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持受灾地区正常秩序。 05 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外出报备等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进一步落细落实预案方案、人员队伍、装备物资、综合保障等应急准备。要加强上下级、部门间信息的规范收集报送和实时共享互通,遇有重要情况、突发状况,纵向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现象,横向要强化协同联动,防止互不知情、互相隐瞒等情况发生。要督促各类抢险救援队伍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优化力量预置和装备编成,关键部位靠前驻防,确保一旦发生灾害险情和灾难事故,能及时启动响应、快速出动队伍、科学高效处置,牢牢守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